在上海市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必須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申請過程嚴謹,材料準備是成功的關鍵。以下是根據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及相關管理規定,梳理的申請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證所需的核心材料清單與關鍵要求。
一、 基礎申請材料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申請表》:需按規定格式填寫,內容真實、完整,加蓋申請單位公章。該表格可在上海市“一網通辦”平臺下載或至各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辦事窗口領取。
- 企業法人資格證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 經營場所及設施證明:
- 站場土地使用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如為租賃,需同時提供不少于申請經營期限的合法有效租賃合同或協議)。
- 站場平面布置圖、功能分區圖,清晰標明候車室、售票處、發車位、停車場、安檢區域等。
- 站場竣工驗收或安全、消防等符合相關標準的證明文件。
- 專業人員與管理機構材料:
- 負責安全生產的主要管理人員(如安全科室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明。
- 與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身份、學歷、職稱證明及勞動合同。
二、 運營與安全保障專項材料
-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這是審查重點,必須建立健全并形成書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涵蓋消防、反恐、大客流疏散、惡劣天氣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等。
- 設施設備清單及證明:
- 符合規定的安檢設備(如行包安檢儀)清單及安裝使用證明。
- 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廣播系統、信息化管理系統等清單及完好有效的證明。
- 服務承諾與質量保障措施:包括公示票價、班次、投訴處理流程等服務承諾,以及保障旅客權益、提升服務質量的具體措施。
三、 關鍵流程與注意事項
- 提交途徑:所有材料應通過上海市“一網通辦”平臺在線提交預審,或前往企業注冊地所在區的交通委員會(或指定政務服務窗口)現場提交。
- 材料形式:所有復印件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應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編制目錄和頁碼。
- 現場核查:材料初審通過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會組織專家或工作人員進行經營場所、設施設備的現場實地核查,確保與申請材料一致并符合《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等相關標準。
- 許可決定:經審查和核查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注明“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及站級)。不予許可的,會書面說明理由。
重要提示:
政策可能動態調整,在正式提交前,務必通過“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官網或“一網通辦”平臺查詢最新的辦事指南和材料要求。
確保所有證明文件在有效期內。
* 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由申請人負責,任何虛假材料將導致申請被駁回,并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準備齊全、合規的申請材料,是順利取得上海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的第一步,也是展現企業專業性與合規運營能力的重要體現。